離婚-外遇協助報導 – 2014-10-30 發佈A-PAN
外遇遭E奶妹勒索還偷錢
「這個禮拜╳我3天、每天都╳我2次,1次算你2000元,不給錢就走著瞧! 」
49歲林姓送貨員3個月前與39歲吳姓「大奶妹」援交後抓猴外遇觀測站,十分滿意,隔天吳女嗲聲問他「可否搬來和你一起住?」
林以為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滿口答應,未料吳女大愛徵信公司不僅偷他錢和盜刷卡,還三不五時計算上床次數並要求付錢,不從就告白嫖;林最後忍無可忍報警,警方將吳女依竊盜與恐嚇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林男前年因妻子外遇而離婚,此後獨居在新北市土城區。7月間,林男和朋友酒後尋歡,找上擁有豐滿E奶的吳女
林男很滿意吳女的服務,事畢遞給吳女一張名片,表抓猴外遇觀測站示有空時可以聯絡聊天,抓姦徵信社沒想到吳女隔天就來電,嗲聲嗲氣問:「可以搬過去跟你一起住嗎?」林喜不自勝,當場答應,並協助吳女搬家。
吳女雖搬入林宅,但言明2人各自一房,未同床共眠,不過2人仍時而嘿咻。
不料吳女入住後,常趁夜裡潛入他的房間偷錢,還拿走他的信用卡盜刷,而且不時傳簡訊給他
以嘿咻次數要脅給錢,他常常花錢消災,同居3個月下來,他已拿出近18萬元給吳女。
警方指出,林男婦幼徵信公司近30歲的兒子準備結婚,徵信協會林於是與吳女攤牌,要她搬走,吳女又強索3萬元搬家費
「否則告你白嫖!」到了前晚,吳女又開口要一萬元,與他約好昨偵探徵信社天上午拿錢;林男再也無法吞忍,決定報警,警方昨天埋伏,趁2人見面交錢時現身逮捕吳女,訊後依恐嚇取財與竊盜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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