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新聞網 2011/03/08
前交大一名研究生,被控在女友的租屋處,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4名女同學洗澡和如廁畫面,導致4人出現創傷症候群。這名研究生事後共花了1百萬元與4名女學生和解,但這名研究生並未因此悔改,還照常參加舞會泡妞,4名被害女同學只同意撤回民事告訴,刑事告訴則是堅決不撤,法官依妨害秘密罪名,判處研究生6個月徒刑,緩刑3年處分。而被告去年9月已被交大開除學籍。(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被告是國立交通大學研究所學生,被控在去年三月間,私下趁著女友不在租屋處時,以備分鑰匙進入屋內,並在浴室和廁所裝設了四台的針孔攝影機,拍攝女友四名女同學洗澡和如廁的畫面,其中一名女同學在洗手台下方,意外發現針孔攝影機,才向警方報案。
檢警在逮捕被告後,在被告扣得的隨身碟當中,發現三個檔案夾內有九個偷拍檔案,清楚拍到三名女同學洗澡的畫面。全案新竹地院法官邱忠義審理期間,發現被告在案發後,賠償四名女同學共計一百萬元的精神撫慰金,不過法官認為被告雖然以有形的金錢賠償,但內心並未真誠懺悔,行為後竟仍有心情參加台大的畢業舞會泡妞、把妹。而被告的朋友事後也將當天歡樂照片,公開張貼在臉書網頁上,四名被害人認為被告根本無心懺悔,因此只願意撤回民事訴訟,刑事部分仍堅決提告。
法官指出,四名被害女同學之後雖在信賴的住居所私領域內,仍不敢安心自在無拘無束地更衣、洗澡、如廁,甚至畏懼在校外租屋,都搬回學校,已產生種種創傷後症候群症狀,因此將被告判處六月有期徒刑,緩刑三年,並要提供六十小時義務勞務。至於交大在去年九月則是將被告開除學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