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 news 2010/08/10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愛護動物的人會對家人動粗嗎?台北縣知名動保團體的高階主管,被前妻指控不但拒付小孩的教養費、以及1萬元的房租,甚至還常常對妻子以及11歲的兒子拳打腳踢,打到兩人全身都是傷,前妻受不了申請保護令;但該男子反駁說,是前妻常到辦公室胡鬧,打罵只是「管教」孩子。
「我很悲哀,真的,我滿悲哀的,是我陪他走過來的,不是別人。」聲淚俱下,拿出驗傷單證明,這位婦人出面指控,35歲的前夫表面上愛護動物,私下卻對妻小拳腳相向。「口口聲聲說他是多麼愛我、多麼愛這個家、多麼愛狗、多麼愛貓狗,為什麼對我們家就是跟他講的完全不一?」
台北縣知名動保團體的高階主管被前妻指控沒有依約付兒子的教養費和1萬元的房租,甚至還叫她和11歲的兒子去死。她說,「是有對小朋友動手,就是有,因為我常常跟他溝通,你不要再打他的頭,不管怎麼樣,小孩子禁不起你這樣子打,因為他不是我們大人,他是小朋友。」兒子也證實爸爸動粗,「頭,還有這邊瘀青,還有這邊破皮啊!」
面對控訴,動保名人相當低調,向平面媒體表示,前妻常到辦公室胡鬧,還說打罵只是「管教」兒子,強調自己是好男人。不過,他的前妻已經控告傷害,也申請保護令。專家說,訴諸暴力就是不對,如果離婚後談贍養費等問題,選在公共場合會比較好。(新聞來源:年代新聞記者楊文豪、大道奈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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