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新浪網 2008/05/28
“你們夫妻要做那檔事,不要讓孩子知道 ”屏東縣陳姓男子的兒子,在學校不時發出男女做愛時發出的呻吟聲,眼睛還不時盯著女同學胸部、甚至襲胸,讓老師感到訝異,在聯絡簿提醒家長。
陳父看到聯絡簿後,因與越籍太太超過半年未做那檔事,感到奇怪,發現妻子經常有陌生男子電話,暗中裝上錄音機錄音,發現妻子與對方態度曖昧,懷疑她帶著孩子賣春,向屏東地院訴請離婚,爭取孩子監護權,法官昨天判決他勝訴。
記者昨天到陳家採訪,大門深鎖,沒有人回應,鄰居表示不知道陳家婚姻失和。
陳姓男子說,88年5月間與越籍太太結婚,90年間生下一個兒子,太太於93年10月帶著兒子回到越南,卻藉故不返台,要求他匯款數萬元供花用,95年回到台灣。
返國後,妻子沒有與他商量就外出工作,去年起經常有不明男子來電找她,講話態度曖昧,不得已自行錄音,發現她竟與多名不明男子有不正常交往關係。
最近學校的老師反映,就讀國小一年級的兒子,在學校內經常發出男女做那檔事的聲音,還會盯著女同學胸部,一直講“ㄋㄟㄋㄟ”。
他懷疑太太在外與其他男子發生不當行為所影響,雖然查無證據抓姦,但是身心飽受煎熬,雙方婚姻已經難以維持,因此訴請離婚。
法官開庭傳訊他的太太到庭,她不願意離婚,表示因生活有問題才回到越南,她所接到電話是在越南認識的台灣男子,對方打電話關心她的生活,因先生家庭費用不夠用才外出工作,並沒有與多名男子有何不正常關係,也沒有帶孩子賣春。
法官派社工員訪視,發現陳姓男童會不經意觸摸女性胸部、身體等舉動,對女性身體關注異於同年齡學童,認為確實受到不正當模仿所致;他的父親為扭轉他這種偏差行為,帶他參加“讀經班”。
法官再勘驗錄音,發現電話中男女對話已超越一般朋友關懷程度,認定雙方婚姻關係已破裂,准予離婚。
|